2025年秋季,我国首批法律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学,标志着法律博士这一全新学位培养项目正式启动。11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举办“首届法律博士生论坛”,多维度探索法律博士培养的新路径。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辽宁大学等10余所高校的法律博士研究生以及相关特邀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锚定原点启迪思考
法律博士学位教育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为目标,是衔接法学学术与法治实践的关键环节,应有别于法学博士的培养,在法律博士教育元年探讨其培养与职业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在开幕式致辞中提出,法律博士作为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应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既要夯实理论根基,更要扎根法治实践解决真问题,为法律博士生锚定法治力量的原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广普在开幕式发言中表示,本次论坛是建设法律博士生交流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法律博士生的职业、年龄、教育等背景多元,且多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需以“跨界融合”为特色,将实践疑问转化为学术研究方向,解决法治实践中众多“真问题”。

(博士研究生代表杜广普发言)
学习与职业双向滋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韦晓云表示,以法律专业学位教育助力知识产权法官职业成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法律博士课程设置与能力培养方向精准契合司法实务的难点,为一线司法工作者搭建了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的坚实平台,促成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良性互动。
复旦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东认为,实务与学术应双向赋能,实践者可成长为学术领军者,而日常法律服务实务是“知行合一”的修行场,需以学术眼光审视案件、合同等工作以提炼新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永阳认为,学习为职业提供理论与能力基础,职业为学习提供实践场景与问题导向。通过在学习阶段树立职业意识、在职业实践中持续学习,构建“学习-职业”良性循环,才能实现职业生涯的长期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志鹏认为,应提升涉外保险法律规范运用能力、助力国际法律合作与标准化建设,法律博士教育可以实现对个人金融保险职涯的赋能。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腾讯研究院竞争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傅育生建议,通过课程革新、教学再造和思维培养,培养既能驾驭AI技术又坚守伦理底线的“法律骑士”,而非被替代的“法律工匠”。
厦门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德燕认为,法律博士教育赋能涉外法治人才核心能力建设,主要具有提升跨文化沟通与参与涉外治理的能力、提升涉外人才政治理论素养等功能和价值。
从问题到命题的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真提出,法律博士研究的起点即从实践出发,以实务中发现的真问题来研究。博士研究生一定要深耕实务,并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将实务问题精准提炼并理论化。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国家移民管理局民警庞景之表示,法律博士研究的价值始于实践难题,成于理论创造。法律博士的核心使命是成为连接理论与实践的“转换器”,将中国法治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对法学知识体系的坚实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郭靖认为,刑法理论学习要力求精准化,切不可浅尝辄止,应让学习更具针对性,实现“办案需求牵引理论学习,理论提升反哺办案质效”的双向奔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辽宁省信访局王雨涵提出,实践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政策执行困境,正是法律研究的源头活水,研究要通过理论思维将具体问题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学术命题。最终,研究成果应当能够反哺实践,既解决实际问题,又推动理论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钟贝表示,法律博士教育通过以实践为导向的系统化培养,使大家系统掌握法律解释和运用的方法论,完成从实践问题出发,进行理论解构再回到实践应用的飞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总经理税海舟认为,现代法律合规管理已从被动风险防范转向主动价值创造,金融法律人的角色也从单纯的风险“守护者” 转变为商业机会“开发者”,需精通法律、熟悉业务与市场,凭借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和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将“法律合规”与“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辽宁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良忠提出,法律博士生肩负着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使命,应不拘泥于法律规定本身,要打开视野站在法律之上研究问题,才有可能找到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法律路径。
以行业深耕思考法律变革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华安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秘罗鸣认为,金融仲裁市场潜力大,每年受案数量及标的金额增长较快,但专业人才短缺制约其发展。应打通学界与业界的连接通道,对重点储备人才尽早进行系统化全链条培养,不断为行业输送专业化、复合型的高质量人才,推动金融纠纷解决仲裁占比的稳步提升,助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金融领域迈向“仲裁优选”的治理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海南诒天数字空间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承国认为,《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实施,为破解长期存在的“数据孤岛”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也反过来催生了对更细致规则的需求。迫切需要对该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为该条例的适时修订积累经验,确保立法与不断发展的实践需求相适应。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科技金融处高级经理陈鹏宇表示,现代产业及金融业务的法律问题已远超传统民商法范畴,需要兼具行业知识与法律智慧的综合解决方案。应充分利用跨行业、跨领域资源,建立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吸纳跨领域行业智慧,培养“法律+”跨学科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佛山市南海公证处柯建龙认为,公证行业存在数字资产继承等新型公证业务缺乏法律规范,跨领域协作中复合型人才不足等挑战。因此,需要构建“技术-法律”融合理论,明确区块链在证据保全中的辅助作用;界定网络虚拟财产继承规则,建立价值评估与分割机制;推动“公证+”交叉学科建设等。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盛海波提出,法律博士应增强对疑难复杂案例的分析和驾驭能力,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并进行综合思考,关注新业务类型和客户综合服务需求,不断训练跨学科思维能力,做好跨领域的知识储备。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国机集团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王茁霖认为,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正处于机遇扩容与风险升级并存期,需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风险防控+模式创新+AI赋能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陈静远认为,应通过拓宽公司律师执业范围及发展路径、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构建价值化考核激励机制等路径全面提升公司律师履职能力。应重点评估公司律师风险规避价值、商业促成价值、流程优化价值、内部客户满意度等,并引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
法律博士教育的未来面向

(论坛现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范明志在评议中提出,在当前社会转型、变局跌宕的关键时期,行业深耕与法律变革成为法律博士学习中一对相互作用的因素。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等多种综合学习的范式中,当前尤其应当重视数字技术对法律带来的根本性影响与变革。信息数据网络等数字技术的基本要素,不仅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新的工具,也深刻影响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基本要素,使各个传统法学学科面临着新的发展与演进,为当前法律博士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武长海教授在评议中表示,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博士在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上更具优势,甚至更能产出有生命力的研究。他建议培养方案应更具突破性,如配备资深的行业导师,并鼓励学生主动进行“向上管理”,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他坚信法律博士项目应吸引更多行业精英,并通过跨学科研究,最终在学术产出上超越部分法学博士。
法治日报社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负责人、法治网总裁助理兼法治网研究院院长杨幸芳在评议中认为,法律教育需与行业实践深度契合;职业伦理是抵御风险的基石;数字科技正重塑法律行业生态;涉外法治能力至关重要。
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自柱在评议中提出, “博士”二字意味着必须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能力,应认真对待博士论文。同时,跨学科知识对于应对复杂法律实务(如互联网案件)具有重要性,法律博士必须拓宽知识广度以支撑专业深度。(法治网研究院 王冠男)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