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学理论>>学界动态>>
“儿童演员等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护行业规范完善”研讨会举办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1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通讯员 雷小政 

5月8日,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基地工作部署,“儿童演员等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护行业规范完善”研讨会在线上举办。

会上,全国知名制片人、制片主任、导演、编剧、资深经纪人、影视和经纪公司法务围绕由刑法学、诉讼法学、未成年人法学、劳动法学、电影学、网络安全法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项目组拟制的《关于依法保障儿童演员等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在经纪人员的专业化、备案登记与监管,未成年演艺人员的监护、委托照顾、教育、现场保护专员,有关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管理、服务,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司法机关职责等四个方面细化了《意见》中的实施性规则。

2021年5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撰写的《当前儿童演员行业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分析》指出,儿童演员等参演的绝大多数演艺活动符合高质量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生产规律,鼓励和支持这一行业良性发展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向未成年人传播正能量的有效路径。相比文化和旅游部门等针对现场文艺演出、网络表演的演出安全、演出经纪人资格与教育培训等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针对参与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等儿童演员的立法和行业规范还存在一些空白地带。

据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倪春霄检察官介绍,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于儿童演员权益保障高度重视,指导横店影视城开展儿童演员经纪行业排查,积极发挥“演员公会”的管理与服务功能。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智慧影视检察”应用嵌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大脑”数字平台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帮帮我885”平台,儿童演员可以随时学习法治网课、咨询法律问题、举报投诉、查询经纪人相关情况等。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闫姝月代表项目组介绍了《意见》起草背景、方法和具体建议,指出应当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事演艺活动所在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演艺活动组织者、演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和相关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等责任主体应当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人格权、财产权、个人信息和受教育权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保护。

项目组成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专家徐晓芳表示,《意见》除了强化演艺协议的公平性、表演现场安全外,还特别关注经纪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住宿登记与强制报告、居间结算平台、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不良行为教育矫治等拍摄之外的内容。贾彦雯律师围绕案例类型、签约年限、解约原因以及裁决情况等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演艺经纪合同解约调研报告》的研究过程和结论。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杨敬之介绍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在表演合同审核与许可制度、工作学习整体时间制、夜间工作限制等方面的最新规定,以及泰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在“童星、童模”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些可供借鉴经验。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限制未成年演员的经济合同期限、工作时长、夜间拍摄、一学期请假时间、“儿童演员证”和经纪人专门资质等是否出台建议性、原则性规范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希望进一步深入研讨。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