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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中国检察放眼中外司法
发布时间:2022-01-06 18:20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谢鹏程

回望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新中国七十年伟大成就,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好在哪?我们的司法制度对国家、社会发展的作用究竟怎样?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权的作用发挥得怎样?中国检察人应当作出自己的回答。

司法制度既是世界的、现代的,也是各国的、历史的。不能解决当时当地社会发展问题的司法制度是没有用的,生搬硬套、盲目崇外是不可取的。研究各国司法制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是为我国司法制度发展服务的,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研究、科学借鉴。坚持从我国司法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司法改革。司法文明是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文明的精髓和要旨在于保障和守住社会正义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学习借鉴优秀的司法文明成果是创新发展的基础。我国的司法制度中有些内容和理念就是从西方学习和借鉴过来的。当然,学习与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我们主动了解、全面认识西方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文明,正是因为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理念、价值和文化有真正的理解,有坚定的自信,正是因为我们有坚守的定力、奋发的勇气和发展完善的信心。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根植于传统政治文化与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当今世界司法潮流的重大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既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它既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也是在实践中常有争议且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国家制度。正因为如此,我们检察人对检察理论的深化、对司法规律的探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对司法制度的完善都具有超乎许多人想像的热情和执着。

《检察视野下的中外司法制度》的编写就是这种热情和执着的体现。因而,其特色主要有两点:

一是从检察的视角看中外司法制度。本书有三个不同的向度:第一,法律监督与司法职能活动之间的关系;第二,不同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能分工关系;第三,各项基本司法制度的内在机制和运行情况。换句话说,与以往的司法制度比较研究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本书站在检察机关的角度观察司法制度和司法权运行体系,看检察职能与司法职能、法律监督与司法权力运行、基本司法制度的设置与运行的关系。我们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怎样理解和认识法律监督权?怎样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不仅有实践的问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升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还有理论问题。这个理论问题就是如何认识我们自己的特色,为什么中国的检察制度和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一样?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按照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履行这样的具体职权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有什么样的不同,理论上怎么认识,实践中怎么切分,或者说能不能切分。不仅要看我们自己,还要看相关国家;不仅要研究今天,还要研究昨天;不仅要研究国内,也要研究国外。我们得做一些或者说是进一步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二是比较中外司法制度的异同。本书着力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关于规范层面的制度,不是语焉不详,而是尽可能写得具体和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相关著作不解渴的问题;第二,关于运行层面的机制,不是泛泛而谈,而是尽可能通过案例分析写得真实和完整,在某种意义上填补了以往相关著作的空白;第三,关于认识层面的经验和理念,不是付诸阙如,而是尽可能写出各种司法制度赖以产生和运行的必然性以及具有支撑作用的理念,深化对相关司法规律的认识。

《检察视野下的中外司法制度》比较中外司法制度的异同,不是一般的比较,还要更深入地去看,为什么有这样的不同,这个不同在这个特定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司法等方面有什么原因,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检察制度、司法制度。即使同属一个法系的不同国家,也有许多具体的差异,那这些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社会是什么样的?研究不同国家的司法制度,毫无疑问要去分析这些异同,看这些异同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影响性因素,然后再来认识我国的司法制度。再进一步来说,就是要为我国的检察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包括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要知其然,更要说出所以然。明白了这个基础,才能够真正地做到“四个自信”。真正了解了、懂了,这种自信才是真正的自信,不然只是口号。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