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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举行 法治成为与会嘉宾热议的高频词
发布时间:2021-10-27 14:37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本报记者 黄洁 徐伟伦

 

  北京市金融街,聚集着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中国金融机构总部和国际金融机构中国区总部,而以其命名的金融街论坛也已走过10年,被誉为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风向标之一。

  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主题为“经济韧性与金融作为”,相关平行论坛版块规模进一步扩大,特别以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为契机,通过该院承办“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和“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平行论坛中的法治版块,彰显法治在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作为。

  “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着力构建司法审判与金融监管工作合力。”“确保金融领域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发展。”在今年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法治成为与会嘉宾热议的高频词,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的领导和来自法律、金融、企业及学术界的几十位嘉宾,共同就法治如何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为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金融是重规划、强监管、硬约束的领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说,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实效性,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要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效率,满足实践需求;要牢固树立系统性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协同发力,集中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炤表示,要更加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据了解,司法部正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审查制定工作,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则,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立法部门,围绕党中央上述决策部署,推动金融领域立法修法工作,金融法治取得长足进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晓洪认为,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破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可以将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充分融入各项金融立法工作中,比如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同时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增强金融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在地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介绍,于今年7月施行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7+2+N”的监管对象以及行为规范、监管措施、风险防范及处置、法律责任等问题,约束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统一全市监管指标,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推动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新变革,进一步完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司法合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构建司法审判与金融监管工作合力,为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建议,法院系统和金融监管机构可以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涉及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安全的重要信息,不断统一司法、执法标准,强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衔接配合,推进完善金融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纠纷,推动形成统一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要突出重点惩治严重金融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此外,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金融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继续以检察建议推动、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监管,把防范工作做得更早、更实。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落实各方责任、增强治理合力是关键和保障。”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杨明宇认为,上述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破解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难题,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在“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平行论坛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提出,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实现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必须构筑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包括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完善金融司法、加强金融法律服务等各领域、各环节。下一步,北京市将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找准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为金融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提供智力支持。


  以“裁判理性”引领“科技向善”

 

  当前,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推进数字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技术排斥、算法歧视、数字鸿沟、信息茧房效应等诸多伦理问题。

  在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市商会)副会长苗谦看来,金融科技创新应当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核心目标,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将高新技术与金融行业创新融合,将低成本资金引至实体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廉价的新金融服务,为国家实体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科技伦理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法律的刚性约束、监管的有效覆盖、司法的有力保障和行业的高度自律,需要相关主体密切配合、协同共治,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确保金融领域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发展。”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认为,金融科技创新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必须坚持符合科技伦理的底线要求,必须坚持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的目标。通过发挥司法的规范作用,以“裁判理性”引领“科技向善”,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且合规合理的金融创新模式,应大力支持并依法保护,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与普惠金融发展,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但对于金融领域名实不符、虚伪创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维护良好金融秩序,通过理性裁判进一步明晰金融科技创新的伦理边界。

  蔡慧永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保障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等一道,共同努力、久久为功,为促进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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