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学理论>>看书界>>
肖志珂谈诈骗罪虚构事实—— 包括虚构全部事实与虚构部分事实
发布时间:2021-08-18 22:59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上海商学院肖志珂在《北方法学》2021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诈骗罪虚构事实教义学研究》的文章中指出:  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两种方式。从语义上看,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是欺诈行为的两个侧面,分别是指从无到有与从有到无的两种语义内涵。根据事实与价值二元论,事实描述与价值判断存在本质不同,需要对两者作出合理区分,以准确界定虚构事实的指称范围。虚构事实包括虚构全部事实与虚构部分事实,对部分事实虚构的理性认识,可以达到对刑民关系准确认识之目的,也是合理辨析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的重要标准。  (赵珊珊 整理)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