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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脏话”可以“入刑”吗 道德与法律“边界”的“漂移
发布时间:2021-06-16 11:38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胡建淼

道德与法律背后的“价值源”是同一的,但由此决定的外在规范,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还是有区别的。违反道德的行为属于“不道德”行为,仅受舆论和道义谴责;违反法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中严重的包括犯罪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刑事责任)。我们应当将更多的“违法”行为交给道德去处理,还是将更多的“不道德”行为交给法律去处理,这就涉及道德与法律“边界”的“漂移”方向……

“说脏话”可以“入刑”吗?这就是其中值得讨论的一例。我们可以找到一些“说脏话”可以“入刑”的“法例”:
  ——美国1994年新泽西州拉里坦市市政委员会修订了一项法规,严厉禁止当地居民使用粗鲁、鄙俗、亵渎、下流、不礼貌的言辞。也就是说,不准“说脏话”,否则,予以惩处。其中规定,在公众地方向他人“做出吵闹不雅或缺乏道德的行为”,说出“亵渎、粗俗或猥亵的语言”,作出“侵犯性的评论或意见”,均属违法。违法者会面临“罚款500美元或入狱3个月”的法律风险。
  ——德国法兰克福的一名男子因辱骂了科伦镇的一位农夫,被科伦地方法院判了3600马克的罚款。这名农夫刚收完甜菜归来,发现该男子的车挡住了自己的去路,于是请对方将车移走。这位都市男人竟回答:“你这个脏鬼,先去刷牙再跟我说话!”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了诉讼,并在法院控辩时指出,法兰克福男子的反应表现出了“年轻人对勤恳工作的农民极度傲慢”。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从2012年9月开始对在公众场合骂人者进行罚款。根据新出台的法规,凡是在公众场合“说脏话”将被处以75-250欧元的罚款。此外,还特别强调对女性有歧视意义的语言,如对女性说“荡妇”“母狗”等词语,将会被处以最高250欧元的罚款。
  ——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不久前宣布,在公共场所骂人,要面临的罚款从原来的150澳元增加到500澳元。
  但我还是认为,即便是以上的“法例”也未表明,“说脏话”已被“入刑”,世界在走向“道德入法”“不道德行为被法律惩罚”的总趋向。其实,不是“说脏话”一概可以被“法律追究”,而是侮辱他人可以被法律追究,而“说脏话”是作为侮辱手段时才被并入法律责任。这一点与我国法律极其相似。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的处罚,已包含了某种“说脏话”。
  用法律手段处理道德问题,从而扩大法律的规制范围,或者用道德手段解决法律问题,从而扩展道德的约束范围,都是一种“错位”。道德问题以道德规范解决,法律问题用法律手段解决,才属对症下药,各有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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