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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新春送法到村
发布时间:2021-02-24 10:16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本报讯 记者吴晓峰 2月18日,牛年新春上班第一天,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侯国跃教授、民商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卿婕一行驱车300余公里来到重庆市梁平区聚宝村,为村民送去《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和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丛书,并为村民讲解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当天下午,不少村民早早地就聚集在聚宝村村委会,西政民法典宣讲团也将100套书籍分发给大家。据悉,此次分发给村民的《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和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丛书,分别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国跃、张力主编,均采用问答、案例分析、插画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民法典知识。翻看着手里图文并茂的普法新书,村民们纷纷表示这种普法书籍一下就看懂了,特别好。

 在村里的枇杷梁子院坝,侯国跃教授为村民讲解了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去年我朋友找人借钱,我作为见证人在借条上也签了字。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不?”现场,有村民担心地问。“民法典规定,签字者不是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无需承担保证(即还款)责任;但如果是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则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侯国跃解释。  “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表妹能分得表哥的遗产吗?”……现场,村民纷纷提问,侯国跃一一作出解答。他告诉村民,民法典为老百姓生老病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如果对已故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主张继承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这一规定有利于弘扬孝敬老人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表妹能否分得表哥遗产的提问,侯国跃解释说,按法定继承人关系的规定,表妹是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但如果表妹对表哥扶养较多,可以酌情享有遗产请求权。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