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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葵涌办事处化解两起伤亡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7-01 15:35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陈佳佳 车小燕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秉承“人民调解为人民”理念,充分利用司法所、社区人民调解室、法律顾问等各方调解力量,成功化解了两起伤亡赔偿纠纷案。

案件一 拆除墙体被砸身亡赔偿纠纷

2022年6月11日,工人李某在辖内金葵小区某房屋拆除墙体时,被坍塌的墙体砸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了解,房屋业主黄某将案涉房屋的室内装修工程交由工程承包商刘某完成,但双方未签订正式的装修施工合同。刘某承接此工程后,盗用其他公司资质在葵新社区备案,随后交由谭某实施拆除墙体、砌地砖,谭某叫来李某等人负责墙体拆除。李某在砸墙操作过程中为了省时省力自下而上拆除墙体,导致墙体失去承重能力坍塌下来,李某也因此被砸身亡。

调解初期,承包商刘某、谭某知晓赔偿家属方诉求后均向调解员表示没有经济实力负担,业主黄某亦不愿意承担责任。为此,葵涌司法所联合葵新社区调委会、社区法律顾问,进一步分析案情,逐一向各方当事人说明关于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有关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最终确定总赔偿金额。经过连续三日的协商,各方当事人重新调整赔偿金额,最终达成调解并签下调解协议书。

案件二 企业员工出租屋猝死赔偿纠纷

2022年6月20日,一辖区企业员工在出租屋内猝死,事发地土洋社区立即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家属代表进行调解。家属称,死者小美(化名)离世前一个月曾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晕倒,且没有住院治疗,公司在明知小美生病的情况下依然安排其上夜班,工作长达12小时,家属方认为小美死亡与其高强度的工作密切相关,要求公司参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付。而企业却否认小美的死亡与上夜班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提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据工伤认定结果进行赔付。

由于小美死亡的地点及时间,并不符合工伤死亡的条件,社区调解员与法律顾问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向双方予以说明,引导双方按照非因工死亡的标准进行协商,并让企业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充分考虑死者家属的家庭条件,给予一定的补偿。家属在社区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的释法说理下,最终接受了社保部分的非因工死亡赔偿和企业额外的人道主义补偿,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责任编辑: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