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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高利息高收益养老产品吸引老年人投资
深圳3名被告人最高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22-06-17 16:24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李晓然 税李麟

“每份产品3888元,日息125元,最高可返9900元。”“99000元购买一栋洋房别墅,两年回本!”看似完全不合理的高利息、高回报的理财项目,却引得一批一批的老人上当受骗。

从2017年开始,王某某、李某某、陈某某三人将老年人作为犯罪目标,以汇某科技有限公司、天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名,虚构养老理财产品,虚假承诺每份产品投入3880元后,日息为125元,最高可返9900元。在高息的诱惑下,一批又一批老年人上当受骗,将自己的养老金悉数拿出,盼望着靠“养老产品”给自己挣得一个美好晚年。

随后,该公司又推出位于某市的田园综合体观光旅游养老项目,将上百名老年人带到现场考察,并在当地的酒店举行宣讲会,现场与当地一家生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借此赢得老年人信任,吸引他们以定金38800元或全款99000元的方式投资小洋房,承诺房屋建好后五年内由公司统一出租,租金以积分方式每月返给被害人6000元。

一趟出游回来,被害人已打消疑虑,信以为真,安心投资。而真相却是,根本没有投资、没有项目,均是王某某等人虚假的承诺。2018年3月,王某某等人在未支付租金,未告知会员的情况下,搬空办公室并逃匿。

据初步统计,参与投资的老年人达上百人,经核实的被害人投入钱款达340万元,实际损失约100万元。

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李某某、陈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近年来,不仅是上述的投资养老产品,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保健品、收藏品,宣传“以房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犯罪手法层出不穷,性质恶劣、危害极大。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要擦亮双眼,学会分辨,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遇事多与子女沟通;加强自我防患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不要泄露家庭信息;理财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贪图小恩小惠,特别要警惕“高息零风险”等投资产品,不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

责任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