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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沉基层调研企业司法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3 16:58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张建国

6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到龙岗区调研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仲勇,龙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市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龙岗公安分局有关领导,以及龙岗区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龙岗区企业家代表踊跃发言,一致认为龙岗区委政法委及各政法单位多年来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对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所做的工作,以及政企沟通渠道、反诈骗普法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企业合规指导、提升诉讼效率、完善诉讼保全措施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对其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就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工作情况及面临的困难与问题,龙岗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龙岗公安分局分别进行了重点介绍。

汪洪在讲话时首先对龙岗区委政法委及各政法单位在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司法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她表示,深圳市委政法委、全市各政法单位一直以来,狠抓企业法律服务,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也希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高法治意识,多与政法机关沟通交流,提升守法用法能力,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对龙岗政法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司法保护工作,汪洪提出五点希望:一是树理念。各政法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理念,强化担当意识,将平等保护原则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二是抓落实。目前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文件,各基层单位要狠抓落实。对于纲要性的文件,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辖区特点做好细化工作,确保上级精神不走样、上级规定做到位。三是强监督。检察机关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杜绝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切实公平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四是搭平台。要加强平台建设,以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为抓手,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实时了解企业真实的想法和诉求,尽职履责、主动作为,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五是重宣传。要及时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时机成熟后向全市乃至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