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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彰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2-05-30 10:18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关于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实现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标,2020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圳市司法局深入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市、区执法部门调研,全面了解深圳市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市、区、街三级对拟下放和愿承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全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街道延伸,着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2021年3月26日、2021年7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深府〔2021〕1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深府函〔2021〕213号)先后印发,明确深圳市74个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9月1日起,以自己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为保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深圳按照“易发生、易发现、易判断、易处理”的“四易”原则,对全市各区各部门上报的3824项职权事项进行反复研究判断、沟通协调,将一些技术性专业性强、或者由区级行使更符合成本原则的事项予以剔除,最终划定“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教育培训、房屋租赁、规土监察”等17类475个职权事项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构建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议事协调、长效培训、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衔接、队伍健康发展和后续评估等多项工作机制等,持续理顺市、区、街三级分工;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深圳市行政执法“双系统”在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全覆盖应用,打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探索推出职权事项学习包、执法事项联络专员、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跟班学习以及业务骨干随队指导等多项“传帮带式”培训新模式,制作各类执法教学培训视频26部,编印街道综合执法参考手册1000余册、“双系统”操作指南2000余册下发街道执法人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培训646场,覆盖30000余人次,不断提升队伍实际履职能力。

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时倾听社情民意,以行政执法案卷日常评查和年度抽查为抓手,构建市、区两级专项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对近400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予以了评查、督促整改,不断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水平。

据统计,2021年9月-12月,各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办理各类案件11751宗,申请行政复议13宗,占比0.11%,提起行政诉讼2宗,占比0.02%,取得良好改革成效。

责任编辑:童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