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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法院出台《关于巡回法庭对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3 17:49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前期推进协调,目前光明区6个街道巡回法庭均建成挂牌,并陆续投入使用,实现街道巡回法庭全覆盖。近日,该院出台《关于巡回法庭对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整合各街道社区基层治理点的力量,从四个方面指引光明法院巡回法庭优化完善工作。

《方案》指出,要将巡回法庭作为该院诉讼服务在基层的延伸,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借助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站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建立与街道、基层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依法引导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指导重大信访维稳纠纷的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前端。

《方案》明确各街道巡回法庭要结合自身优势,创建特色巡回法庭司法品牌,打造光明街道劳动争议、公明街道执前和解、马田街道反家庭暴力、新湖街道侨民司法保护、凤凰街道知识产权保护、玉塘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巡回法庭,在巡回法庭设立法官联络点,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光明经验。

在做好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方案》要求巡回法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巡回法庭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挑选有示范效应或有代表性的案例安排巡回审判。

《方案》还提到,光明法院将设立驻点法官,对街道诉源治理提供业务指导,对于符合条件的纠纷,予以积极引导,即时启动在线审查程序,导入法院融平台进行司法确认,切实提升人民调解案件的司法确认率及案件履行率。同时积极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开展学习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远程司法确认工作流程。

责任编辑:童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