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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区检察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2-05-13 15:01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苏慧卿 梁华

5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溪林、副主任乔海燕一行到光明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该院检察长刘汉俊、副检察长潘雪芹参加调研座谈。

蒋溪林一行先后实地走访了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检察文化建设阵地,对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

座谈会上,刘汉俊介绍了光明区检察院概况及接受人大监督等工作情况,重点汇报了检察院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绩、人大代表联络等方面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蒋溪林对光明区检察院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讲政治、顾大局。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能力,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

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文件精神,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神圣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敢于“亮剑”,维护光明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安全。

围绕区委“三地”战略、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总目标,布局检察工作。加强与政府职能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检察工作经验,思考如何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来服务科技实践,立足实际,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在公益诉讼和企业合规建设方面,能动作为,打造新的检察工作品牌,助力光明打造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服务高技术企业迈进国际市场,实现国际化发展。

责任编辑:童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