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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院跨省执行交付拍卖房产
发布时间:2022-05-09 16:15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贵州省贵阳市两级法院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完成一起执行案件拍卖房产的交付程序,顺利将被执行人位于贵阳市的十二套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十二套位于贵州省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房产,该批房产第一抵押权人为贵州银行,第二抵押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该批房产已改建为酒店,被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首封。

龙岗法院与观山湖法院就两家法院共同处理涉案房产进行沟通协调,但首封案件当事人担心涉案房产拍卖后其债务无法获得清偿,一直顾虑重重,迟疑不决。执行法官多次致电与其沟通,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充分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其关切的各种问题,最终,首封案件当事人同意移送龙岗法院统一处置。经过法律程序,观山湖法院复函同意将涉案房产移送龙岗法院执行,统一办理以上十二套房产的续封、解封和变价、分配等后续工作。

2021年12月,经过两次拍卖,涉案房产成功售出。此后,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被执行人交付,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不交付。涉案房产抵押权人分别系贵州银行及本案申请人,由被执行人整体出租给案外人并装修作为酒店用途,且租赁合同系抵押后签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解除租约,主张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另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赔偿损失,但如此一来,必然会引起更多的矛盾纠纷。

为避免诉累,减少交接困难,执行法官积极做通抵押权人工作,反复阐明利害,最终成功说服其确认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同意采取一揽子承接、续租的方式,合理解决承租人的诉求,为交付房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保障涉案酒店顺利交接,龙岗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长岭派出所三家单位就协同移交事宜进行了多次研讨,制定严密执行预案,确保腾退工作有序开展。

行动当天,贵阳市中级法院与长岭派出所出动5台警车、15名警力配合龙岗法院开展工作,深圳、贵阳合共20多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政法机关联合作战的强大攻势产生极大震慑,一直声称不在本地的被执行人很快出现接受处理。

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教育,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联系承租人到场。经协调,承租人与买受人现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龙岗法院对双方的租金标准、押金退还问题以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协调。最终,各方以过渡租赁权的方式顺利移交房产,本次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童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