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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2-04-28 17:55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唐荣 见习记者李文茜 通讯员张建国

4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一粟、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时敏同庭履职,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知识产权案件,并当庭宣判。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列子,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丽娟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负责同志现场旁听。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年底,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明知为假酒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低价收购假冒五粮液、茅台、国窖、马爹利、轩尼诗等注册商标的白酒、洋酒共301瓶,存放在其经营的某酒业店内准备对外销售,后被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经鉴定,范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45万余元。

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审判长组织检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范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考虑到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合议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3万元。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范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后,现场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点评。

杨时敏表示,本次庭审庭前准备扎实、庭审程序规范、定罪量刑准确,有力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检法两家合力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决心与态度,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刘一粟表示,科技创新需要法治护航,龙岗法院自2010年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面作出诸多探索并取得较大成效。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活动,既体现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也展现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

陈列子指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让大家零距离感受到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和法律的威严,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具有良好的示范和指导意义。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法治理念,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效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要进一步凝聚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制,积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全力以赴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


责任编辑: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