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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合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2-04-21 15:47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肖波

4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关于协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探索建立对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侵害知识产权权利的特定类型纠纷实行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先行介入程序,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联动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同保护、快保护新格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忠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邝肖华主持签约仪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协议》明确,探索特定类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行政执法先行介入程序应该坚持依法、自愿、规范的原则。深圳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立案部门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作为协议的统筹落实部门,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协同开展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协议》规定,协作双方将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根据司法和行政工作中获取的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况,联合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

在机制保障方面,《协议》双方设立年度会议机制、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和典型案例示范制度,通过信息通报和组建工作专班方式,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会议,共同推动解决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司法与行政执法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标准的衔接。

张应杰致辞时强调,要完善“共建”机制,把“共建”理念落实到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行业自律、社会规范的各领域、全过程;要秉持“共治”理念,以本次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执法监管、司法审判和行业自治的协同对接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治理齐抓共管,构建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要坚守“共享”目标,加大对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理念和案例的宣传,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作为全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从推动协同保护、夯实机制建设方面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通过以网络执法平台为核心,联动各个知识产权保护环节,创新构建“鸿蒙协同云平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联动体系。李忠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健全完善以“鸿蒙协同云平台”为基础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的取证确证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多元的纠纷化解途径,以更高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