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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法院联动多部门执结一起“赖房”案件
发布时间:2022-04-15 15:58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刘津荣 陈文滔 莫雅璇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拍卖不动产清场交付工作,打通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4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联动公安、街道、涉案物业管理等部门,对位于南山区华侨城一小区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搬迁,将涉案房产成功交付给买受人。

该案申请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通过在深圳前海公证处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1222万元,以涉案房产为上述借款做抵押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未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即该院予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将已查封的涉案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同时督促王某履行搬离义务。王某拒不搬迁,导致房产移交遇到难题。

3月22日,承办法官依法联动辖区公安、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对涉案房产进行现场查控时,发现该房屋内无人在家,并对现场一些类似估值的瓷器、首饰盒、绘画等若干财物,采取现状封存措施。因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属多次联系拒不搬离及到场见证,为防止大额财产损坏丢失,南山法院执行局确立“彻底清场兼顾善意执行”的方针,对执行现场全过程公证、财物“一条龙”入库的清场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小组,以确保强制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4月1日上午9时,专项行动小组进入涉案房产,2名区人大代表随行见证,公证人员对房屋现状进行录像拍照、制作物品清单,承办法官执行笔录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打包装箱、搬运装卸。

直到4月2日凌晨4时,协助执行的工作人员才将涉案房产内所有财物有序搬迁到临时存放处。办案人员依法向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及仓储保管笔录,清场交付工作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南山法院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高压态势,高效稳妥办好一批强制搬迁、清场交付执行案件,交付房地产面积共18325.83㎡,具有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