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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检察”赋能绿色发展
解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龙检密码”
发布时间:2022-04-15 11:01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武艺 税李麟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自2020年7月开始,全市(含深汕合作区)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由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如何切实增强监督办案效果,更好地保护鹏城的绿水青山?

龙岗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绿色检察”赋能绿色发展,不断为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贡献龙岗经验。

“质”与“效”兼顾

树立“绿色检察指标”导向,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

严把案件质量关。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全面分析研判,提出侦查取证具体意见和建议;发挥检察核心指标的结果导向作用,从严把关退查延期等诉讼流程,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集中办理以来,龙岗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5件121人,受理审查起诉159件245人。

综合采取刑事打击、生态损害赔偿等手段,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监督行政处罚履行,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全部“买单”,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多维度惩戒。

在光明区某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洪某等6人污染环境案中,被告人通过私设暗管将废水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处理,废水直接流入自然水体。经审理判决洪某等6人有期徒刑1年至2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20余万元,同时判处承担生态损害赔偿18万元并在深圳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治”与“制”融通

加强司法执法协同联动,以“我管”促“都管”。

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合力。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共督促修复生态林地70亩、督促缴纳代履行费用11万元、督促缴纳行政罚款115万元。

大鹏新区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仓管员杨某在厂区内往雨水井非法倾倒化学品松油醇,对河流造成污染。经法院主持,与杨某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承担民事部分赔偿责任,在污染海域进行替代性修复,种植相当价值的珊瑚上千株。该案开创全市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适用调解程序、实施替代性修复方案先河,为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提供“龙检方案”。

完善机制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更有力。加强区域协作,与深惠两地五区检察院共同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对淡水河全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建立环资类刑事案件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前期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转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规范、案件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衔接,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质效。

“破”与“立”并举

建立“一体化”办案模式,用心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

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建立环境刑事检察与环境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真正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无缝衔接、同步审查。科技强检助力办案赋能增效,运用大数据思维,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智能信息平台,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强化无人机运用,增强线索拓源、证据固定等能力。

积极探索环境资源领域企业刑事合规,督促企业承担环保责任,增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办理一批社会舆论关切、侵害群众切身权益的环境案件,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

线索排查发现龙岗区科学高中周边在建工地存在中午或夜间超时施工作业、噪声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向职能部门制发《告知函》督促履职,工地施工噪音整治效果明显。

“周边工地都按时停工,噪音小了,不会影响我们学习。”在验收走访过程中,科学高中师生向检察官反映整改措施均得到落实。科学高中附近工地噪声污染案被树为噪声污染防治“样板工程”进行推广,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责任编辑: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