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粤港澳大湾区频道>>新闻中心>>即时播报>>
一女子违反防疫规定未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车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3-15 16:32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赵雅婷 伊荐阳

3月11日,一女子在广东深圳火车站准备进站乘车,但无法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于是,该女子趁防疫工作人员不注意溜进站乘车,随后在东莞火车站被警方拦下。最终,该女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站派出所处行政罚款200元。

当天早上6时许,一女子在深圳火车站进站口准备进站时,防疫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当时她只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防疫工作人员将其拦下。该女子情绪激动,一直重复称“我是一定要前往广州,如果造成什么后果我自己承担”,防疫工作人员将该女子拦下并告知其相关防疫规定,但该女子没有听工作人员的劝阻,假意放弃进站,在一旁看手机,趁工作人员检查其他旅客核酸码时溜进安检口。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深圳站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马上前往现场,发现该女子乘坐的C7090次列车已关门,随后民警迅速联系C7090次列车车长,将该女子在东莞站拦下。

经查,该女子姓赵,36岁,当天临时有急事要前往广州,没有时间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于是心存侥幸,最终犯下过错。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并向防疫工作人员道歉。最终,深圳车站派出所依法对赵某处行政罚款200元。

深圳铁路公安处提醒:疫情期间,广大乘客出行要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不能心存侥幸,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拒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