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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检察院公诉一起网约车司机醉酒驾车案
发布时间:2022-03-09 17:33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唐荣 通讯员 莫雅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网约车司机酒后危险驾车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21年12月5日凌晨,网约车司机陈某在外接单载客后,休息时因为口渴竟喝起了啤酒饮酒后,陈某欲收工自行驾车返回家中。在回程的路上,陈某遇到正在罗湖辖区执勤的民警,心虚的陈某并没有停下车辆配合调查,而是连续变道、原地调头,逆行逃离现场,回到家中。

同日上午9点,警察找上门来,告知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带走其接受调查。经医院抽取血样,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1.14gm/100ml。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抽取的血样,酒精含量达到80 gm/100ml的,就认定为醉酒。

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