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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首次对认罪认罚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发布时间:2022-02-25 17:03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与往日的认罪认罚工作不同,2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认罪认罚具结与同步录音录像相结合的方式,对陈某等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据悉,这是深圳市首例对认罪认罚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

该案系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与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充分沟通,罗湖检察院决定通过远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认罪认罚具结。

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详细说明了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程序适用等,并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自愿签署或签署后反悔等情形所分别产生的法律后果等。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具结内容均无异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听取意见程序结束后,技术人员立即将同步录音录像过程刻录成光盘并按照“一案一盘”的原则,交由承办人办案使用,案件办结后再由承办人随案归档,使整个认罪认罚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表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可以防止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等情况发生,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辩护权的尊重,提高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