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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被妻子与第三者相继起诉
发布时间:2022-02-17 17:33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王佳淑 苏华文 莫雅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因丈夫出轨导致夫妻双方与第三者相互起诉的三起民事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

出轨丈夫赠房小三,抚养多年的孩子非亲生

据了解,谢某(丈夫)与郑某(妻子)登记结婚三十余载。寻求刺激的他,在外结识了万某,并与其偷偷发展恋情。2012年4月,万某生下一女,声称该女孩是谢某的亲生女儿,由此向其索要钱财。2018年,谢某转账百余万元给万某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房子登记在万某与其女儿名下。

2020年12月,收集完证据的郑某,将谢某、万某及其女儿诉至法庭,要求三人返还全部购房款项111万余元及利息12万余元等。此外,谢某与该女儿的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该女儿与谢某并无亲子关系。贪图钱财的万某有意隐瞒孩子的生父,谢某直至妻子上诉后,才知晓这个事实。

2021年1月,原被告双方在龙华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共同约定万某及其女儿将上述款项所购置的房产过户给郑某。至此,因丈夫出轨所引发的第一个民事案件就此了结。

“相爱”十余年,丈夫多次掷金

2021年3月,郑某向龙华法院提起第二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民事案件,要求万某及其女儿返还基于谢某赠与的财产共计人民币54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81万余元等。

2021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确认谢某对万某及其女儿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上述三人共同向郑某返还款项547万余元等。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目前已生效,该案还在进一步执行当中。

再生一女,小三索要巨额抚养费

2021年6月,万某生下小女儿。同年10月,万某提起一抚养费纠纷案件,要求谢某一次性向其支付非婚生女(小女儿)十八年的抚养费648万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万某认为小女儿系其与谢某非婚生育的女儿,小女儿尚在幼儿期,急需大量生活费用,其因照顾女儿也无收入来源,理应由谢某承担上述抚养费用。

目前,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在组织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拟安排2022年2月开庭审理该案。据此,因丈夫出轨所引发的第三个民事案件诉讼仍在继续当中。

本案涉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忠诚义务、合同效力认定、抚养费支付标准等诸多法律问题。丈夫谢某在具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而向第三者及大女儿无偿赠与大量的财物,更是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故一审法院判决第三者返还上述款项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其次,若第三者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小女儿系谢某的亲生女儿,其主张抚养费的诉求理应获得法律的支持。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