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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检察院实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29 16:52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刘康 税李麟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以实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提升计划”为抓手,积极适应辖区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居全市第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跑出司法赋能知识产权保护加速度,助力做强科技创新“主引擎”。

建立一套机制

增强制度支撑力

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高效协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行政和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为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能力提供坚实制度支撑。畅通与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

2021年,该院共审查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4人,审查起诉259人,办理的肖某等1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王某侵犯著作权案被评选为龙岗区十大知识产权事件,持续保持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维系一类关系 

增强创新引领力

延伸检察触角,与龙岗区城投集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成立全区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开展专场咨询、企业刑事合规宣讲、重点企业走访、视频座谈会等活动,增设微信公众号“云宣传”板块,“面对面”“点对点”为30余家企业、50余人次提供全流程、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以司法引领创新发展。

维系“亲清”检企关系,制定“1+3”工作清单,即《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规程》《办理涉企案件十二条规定》《检企联系结对机制企业名单》《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服务清单》,目前已与10家企业达成结对共识,不断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覆盖面。

推动一项建设

增强合规源动力

着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对4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工作,有针对性地就知识产权刑事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提示,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43条。在办理黎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当中,检察官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经营状况,筛查企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根据运营风险点发出检察建议,并启动第三方监管考察程序。

坚持“三个慎重”,对涉知识产权案件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慎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改变企业技术骨干适用强制措施4人,进一步激发企业主动合规动力。

推进一体监督

增强司法驱动力

一体推进覆盖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的法律监督,诉前提前介入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监督立案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在办理蔡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过程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补充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材料,促使蔡某最终认罪认罚。诉中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实现案件快捕快诉。诉后依法监督审判不公、执行不到位行为,切实以高质量法律监督驱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构建一种格局

增强队伍软实力

借助外脑,增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力量,打造“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协作联动的专业团队,从技术层面突破,解决法律层面问题,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更有力度。

探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一案三查”机制,采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合一办案模式,“一揽子”解决刑事犯罪、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问题,构建“捕、诉、监、防、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