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粤港澳大湾区频道>>法治湾区>>法律服务>>
大湾区加强仲裁服务“软联通”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1-10 14:56 星期一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记者/覃玲)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法治创新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机构不断加强“软联通”建设,发挥跨境仲裁合作平台集聚作用,积极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与长三角地区共推“四个共享”,有效提升大湾区仲裁工作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促进发挥仲裁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服务港澳及全球市场

近年来,大湾区仲裁机构加快整合湾区内仲裁资源,积极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仲裁服务。广州仲裁委员会大力推广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和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条款。2021年受理约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条款(三套庭审模式)的案件,超过2020年的3倍。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全国第一个证券仲裁中心——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珠海国际仲裁院建设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仲裁平台,实现了线下纠纷线上解决,截至2021年11月底累计办理线上仲裁案件6700件。

大湾区仲裁服务国际化水平的显著提升,与不断引入港澳及境外优秀仲裁服务人才密不可分。去年9月,全国首批7名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在广州南沙获续聘。截至2021年11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册仲裁员来源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仲裁员人数占比达41%,基本实现一带一路国家全覆盖。珠海国际仲裁院在册仲裁员覆盖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来自澳门的仲裁员64名,是内地仲裁机构拥有澳门仲裁员数量最多的。

健全仲裁联盟工作机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广州“十四五”规划中也要求,“加快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机制。”

据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广州仲裁委员会等广东省9家仲裁机构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各2家仲裁机构共同倡议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联盟实行主席轮值制并每年召开一次大会,联盟秘书处为南沙国际仲裁中心。

去年11月,联盟专门发布了《珠海国际仲裁院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用以指引合作区仲裁活动中如何适用内地或澳门法律解决民商事争议,同时评选出“2021年度十大经典案(事)例”,涵盖“共建跨境仲裁平台,创新珠澳合作机制”等案(事)例内容。

与长三角共建“四个共享”

去年,大湾区与长三角仲裁机构开展互信合作,探索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的方式。6月,大湾区仲裁联盟成员广州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师协会、澳门仲裁协会、珠海国际仲裁院与长三角仲裁机构南京仲裁委员会、镇江仲裁委员会、扬州仲裁委员会共同作为倡议发起方“云上”签署《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多边合作倡议书》,共建了在仲裁服务窗口、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室协作、互联网仲裁标准等“四个共享”机制。

目前,大湾区内佛山、惠州、肇庆、江门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纷纷认可并加入该项合作倡议。后续有意加入的仲裁机构只要向任一倡议发起方提交有效加入书后即成为《合作倡议书》的倡议方。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