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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伪造结婚证骗取贷款 深圳一女子和房屋中介双双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1-04 15:54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本报深圳12月30日电 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为贷款买房,广东深圳一女子张某与房屋中介邓某配合伪造假结婚证,企图以此蒙混过关,然而,正是这一念之差,她亲手把自己送上了法庭。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邓某、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8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5月,张某在深圳宝安区购买了一套住房。2019年,张某想在深圳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根据政策,当时的她已经没有购房资格了。为取得购房资格,张某于2019年3月和前妹夫李先生登记结婚。随后,张某向朋友拆借资金385万元,并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员工邓某在龙华区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

经过一番折腾,张某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二套房。为尽快偿还购房资金,她在邓某的建议下向某银行申请经营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张某配偶的征信不符合条件,其无法申请贷款。

眼见着还款期限快到了,张某十分着急。这时,邓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主意——伪造张某与他人的结婚证。张某决定冒险一试,并向邓某提供了结婚证原件,配合其造假。在邓某的“操作”下,一本经过P图加工的假结婚证便出炉了。张某凭着假结婚证及相关贷款材料成功申请到了385万元的经营贷款。

事后,张某和邓某的行为败露,今年4月先后被警方抓获。警方经查询银行贷款档案发现,在张某的贷款申请材料中,除了上述假结婚证,另有两份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两份伪造的电子缴费凭证及虚假的电子购销合同、公司租赁合同、收入证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张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邓某、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