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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案件当事人辱骂法院、侮辱法官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20 17:19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王佳淑 苏华文 征林立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办理了一起辱骂法院、侮辱法官的案件,并按照规定对案件当事人唐某进行了依法处理。该案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在受到法官训诫后,当庭写下悔过书。


唐某原系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向龙华法院提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民事诉讼。


今年8月28日,唐某在收到法院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向其发出的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时,为发泄对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的不满,在移动微法院中公然辱骂法院、恶意侮辱法官。法院工作人员立即与唐某取得联系,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多次要求其认错改正、赔礼道歉,但唐某对法院的要求置之不理。


10月18日,案件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依法对唐某予以教育、训诫的处罚。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后,唐某承认了违法事实,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当庭书写下《悔过书》,就违法行为作出悔过,并保证将尊重法官,尊重裁判结果,遵纪守法,维护司法权威。


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