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粤港澳大湾区频道>>新闻中心>>即时播报>>
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办理
发布时间:2021-12-13 14:10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孙正 税李麟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化办理模式的试点单位。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大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力度,实施“一项计划”、依托“两个平台”,努力探索“四大检察全面推进”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龙岗模式。

提升质效,实施一项计划。龙岗区检察院在多年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新要求,实施“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质效提升计划”,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重新修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进一步丰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内涵,明确案件化办理职责分工、监督程序和具体流程,将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化、长效化。

强化支撑,用好用足两个平台。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渠道,严密筛查重大监督事项,不留监督盲区,为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供坚强支撑。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派驻公安派出所监督、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监督、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等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完善监督文书的形式和结构,由通知型文书向论证型文书转变,增强监督文书的规范性、说理性。

能动司法,四大检察全面推进。坚持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拓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适用范围,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开展推进,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

目前,该院刑事检察方面取得重要突破,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质效提升计划启动以来,共立案2件,均已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内部听证机制,由检方阐明监督意见和理由、依据,听取监督对象陈述申辩、质证示证,增强监督说服力和公信力。筑牢在办案中监督和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建立专业化办理团队,通过“五好”基层院、“奋斗龙检”+“绿色检察”党建品牌建设,强化监督意识,提升办案团队素能,夯实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石。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