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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7 19:24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姚欣城

12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任继光,宝安区副区长朱云,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处长刘伟东,宝安区司法局局长詹文烈出席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宝安区各部门各街道结合实际,围绕宪法、民法典开展十项普法宣传活动,包括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活动、宪法晨读和宪法诵读活动、普法进U站宣传活动、组织参观法治文化阵地等。

启动仪式上,詹文烈介绍,今年以来,宝安区对标法治先行示范样本城区建设,构建法治规划蓝图,努力打造法治宝安名片,全力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一致好评,其中制定宝安区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庭审旁听活动、推出“一月一主题”“法治到家”“邮包伴侣”《局长说法》等富有宝安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举办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暨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积极参与“视法·风尚”“法润人心”法治文艺作品评选活动获得佳绩。

朱云表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将宪法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保障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切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任继光强调,各单位要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本部门、本行业普法宣传工作与“12·4”国家宪法日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本部门特点、宣传规律和群众需求,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要用好用活新媒体新技术,用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宣传宪法。

随后,任继光、朱云分别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公职律师代表、来深建设者代表、青少年学生代表们整齐站立,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词让现场群众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庄严。

活动现场安排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不仅有精彩的歌舞表演、相声、快板,还有法治情景剧,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欣赏。此外,宝安区30家普法责任单位均在现场设置了展位,通过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展示本单位普法工作成果,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