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犯罪预防治理、网络生态治理等作出重要部署。如何以法治赋能家庭教育、夯实家庭保护根基,如何顺应数字技术发展趋势、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如何强化司法履职、完善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值此“六一”儿童节之际,本期评论版约请专家与读者围绕上述问题一同探讨,敬请关注。
优化家庭教育筑牢儿童成长根基
罗 爽
家庭保护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教育则是家庭保护落地生效的关键途径。实施科学合法的家庭教育,能够激活家庭保护效能,更好地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于2021年10月颁布了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施行四年半以来,在发挥赋能家长、成就儿童的核心功能方面成效如何、困境何在,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该法施行以来,国家和社会层面积极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妇联等主体代表国家扮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者、提供者、保障者、监督者等多重角色,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则主要承担直接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职责。其中的标志性举措包括:编制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普及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研制家庭全生命周期指导课程体系,打造“幸福家”家庭教育在线服务平台,将优质家庭教育资源送达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将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发展;发出逾万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和督促失职家长改变不当教育观念和方式、重塑亲子关系。可以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公共供给、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关键制度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初见雏形。
正是在国家和社会的体系化支持下,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自觉性被充分激发,不仅以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身份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提高教育能力,同时在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方面也有了较大改善。多项关于我国家庭教育状况的调查数据表明,唯分数论的陈旧育儿理念逐渐被摒弃,绝大多数家长已将孩子的心理健康、情绪管理和抗挫折能力放在学业成绩之前;民主型教养方式正在普及,家长更加注重激发孩子的自主发展能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更好发挥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实现机制。一是家庭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亟待健全。目前,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监管真空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亟待加强。法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立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尚未真正发挥其作为区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统筹支持功能,往往流于形式或者被简单化为直接向家长提供指导服务的机构。三是家长学校的服务效能亟待提升。虽然家长学校的整体覆盖率已大幅提高,但许多学校尤其是社区家长学校在课程建设、人员配备、个性化服务提供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家长参与度不高、获得感不强等问题有待解决。四是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机制亟待完善。法院、教育部门、妇联、社区等主体之间信息共享、跟进帮扶、监督回访衔接不畅,导致指导令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这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常态化落地、社会化赋能提供了顶层政策指引与中长期行动遵循。未来五年的法律实施,应以推动家庭教育从“依法落地”迈向“提质增效”为核心目标,以补齐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短板、激活社区基层阵地作用为重点,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功能发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令执行效能为抓手,以加强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提升家庭教育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为保障,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家长摆脱盲目育儿、焦虑育儿的现实困境,以优良家教家风涵养未成年人品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副主任)
与时俱进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王 琦
近年来,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未成年人自出生起就置身于“数字海洋”,刷短视频、看直播、与AI对话聊天已成为日常,可以说新一代未成年人是名副其实的“数字原住民”。然而,这片海洋并非风平浪静。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游戏充值引发的退款纠纷频发,人工智能应用催生新型不良信息,虚拟亲密关系挤占未成年人真实社交空间……这些问题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对此,我国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核心依据,进一步聚焦网络消费规范、不良信息治理、新技术应用监管等重点领域,从行政监管、司法实践、配套规范制定等多方面发力,密集出台系列举措,持续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屏障。
因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引发的退款纠纷,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背后原因包括部分平台通过玩法设计操控未成年人心理、主播诱导以及平台监管的缺位等。针对相关乱象,国家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方面加强源头治理,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不仅对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按年龄段进行分级管控,还要求平台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情况进行核验,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退款纠纷,力求在前端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强化司法保护,由于未成年人打赏属于新型纠纷,各地法院在法律适用上不尽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中,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合同效力认定以及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在容易遭遇网络消费陷阱的同时,未成年人还面临纷繁复杂的网络不良信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日常生活,“AI魔改”“数字泔水”等各类新型不良信息扑面而来,给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然而,哪些信息属于不良信息,长期缺乏权威界定。对此,国家网信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划分为四大类31种具体情形,涵盖不良行为诱导、负面价值观传导、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维度,为网络不良信息的认定提供了清晰标准,同时也为网络空间各方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此外,该办法还通过细化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规范,致力于从源头遏制不良信息传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有望与《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形成制度合力,实现对平台的差异化治理。
在筑牢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的基础上,我国紧跟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及时规范面向未成年人的拟人化互动服务。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知识科普和兴趣引导的同时,也可能过度迎合未成年人的情感需求,导致其疏离现实世界,失去在真实社会交往中认识自我、结交同伴的机会。针对这一新型风险,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今年4月联合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多项要求:一是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避免未成年人的真实社交需求被技术替代;二是严格限制向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前必须取得监护人同意;三是要求服务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提供模式切换、定期提醒、时长限制等安全设置选项。这些规定有助于平衡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求,引导技术进步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向而行。
从网络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到不良信息的系统分类,再到人工智能拟人化服务的红线划定,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覆盖范围持续扩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已初步建立起适应数字时代的相关制度体系。但技术的快速迭代,难免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当与时俱进,朝着更加系统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网络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立体化保护格局,持续为祖国的未来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少年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绘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心圆”
代秋影
随着“六一”儿童节的到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多地司法机关集中发布一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全方位展现了司法机关履职尽责、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积极作为与务实举措。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其健康成长既需要法律制度体系的坚实护航,也有赖社会各界的悉心呵护。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政治高度,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整体谋划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或修订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持续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络。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和制度体系的持续健全,为广大未成年人筑起坚实法治屏障。在各方协同努力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充分证明相关保护和治理举措正在落地见效。
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和成长的最重要场域。良好的家庭监护状态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保障。婚姻家庭变故、监护纠纷等问题,极易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创伤,影响其身心健康与行为习惯养成。从近些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情况来看,每年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都不少。这些身处家事纠纷中的未成年人,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对此,多地司法机关在依法审理家事案件的基础上,主动联动民政部门、社区、学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扎实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延伸服务,为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驱散生活阴霾、守护前行之路。为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裁判规则和尺度、总结推广有益工作经验做法,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最高人民法院等9家单位共同建设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从该平台收集的案例,可以看到“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在延伸保护、犯罪预防、跟踪帮教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挑战伦理底线和法律红线,对此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以司法刚性震慑潜在犯罪。近年来,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根据今年“两高”工作报告,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3万人,同比下降2.2%;同期人民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同比下降1.8%,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这组数据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心,也反映出在多方努力下犯罪空间正被逐步压缩的积极态势。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仍面临不少现实挑战,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涉严重不良行为的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如何在坚守法治底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有效干预与教育挽救,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专门教育制度、刑法明确专门矫治教育条款,我国不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依法开展专门矫治教育,通过心理疏导、道德教化、法治教育、行为矫治、职业培训等多元手段,帮助问题少年树牢规则意识、矫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康品格,最终顺利复归社会。
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万千家庭的殷切期盼,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相信全社会的同心携手、温情守护,必将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让每一位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在人生道路上绽放绚丽光彩。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