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记者在多个线上购票平台购买了相近时段、不同电影院的电影票,发现即使电影票标注了“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签”,通过向客服申诉、拨打影院和平台电话沟通等方式,最后都能实现100%退款。
电影票“退票难”问题由来已久,许多消费者常常被平台“不支持退票”的格式条款唬住而放弃维权。实际上,电影票不是不能退,而是“套路多、藏得深”,不费一番功夫很难退改。然而,退票本就是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现实中一些平台企图通过“不退不改”的声明,达到“能少退一张票就少退一张票”的目的,显然有违法律规定。为杜绝此类做法,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电影票退改签政策标准,明确平台和影院的责任与义务,让购票服务更加规范化、人性化,这不仅是对行业乱象的纠偏,更是对市场公平的守护。 (夏至)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