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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购”不能侵害员工权益

2023-12-20 09:37:55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张涛

有媒体报道称,某车企员工在社交媒体发文诉苦,企业内部几乎80%的员工都被明示或暗示,想要保住工作和升职,就必须购买自己企业生产的汽车。作为技术岗的他不仅自己购买了两辆,还推荐亲戚朋友购买,但最终仍被裁员。此事引发了公众对企业“内购”问题的关注。

在自愿购买的前提下,适当开展“内购”活动,本是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好事:对企业来说,可以刺激产品销售,让员工成为产品的使用者和推广者,宣传企业文化和产品价值;对员工来说,享受“内购”的优惠福利,可以省下真金白银,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业过度追求自身利益,忽视员工的真实感受,往往导致“内购”跑偏。有的借机处理临期或过期产品,降低了员工的满意度,有的甚至明令员工购买企业的产品,并且有数量的要求,完不成“内购”任务就要接受相应惩罚等,这严重侵犯了员工的权益。在“内购”问题上,劳动者本身也是普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通过摊派业绩倒逼员工购买,完不成购买指标就要接受惩罚的规章制度也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把“内购”这件好事办好,让劳动者和企业都满意,关键要合法合规,找到劳资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