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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人人都可以是参与者

2023-09-14 16:24:1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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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清

今年9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总则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9月10日,央视通过专题节目回顾了该法出台的不易,同时展示了我国近年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取得的成绩。

不少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都有出行欲望和需求,但由于“畏难”心理,往往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想法——有的是没有专人陪伴,有的是因为公共交通工具换乘不方便,有的是因为一些健全人不够友善,等等。

促进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特殊群体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是建设无障碍、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界因此一直在努力——鼓励残障人士就读普通高校, “盲人电影院”“无声咖啡厅”……将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起来,让特殊群体生活得更好,是一个社会走向成熟应有的模样。

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不能停留在吃饱穿暖等基本生活需要之上,还要满足他们求学、工作、社交、参与公共事务等方面的需求。说到底,无障碍环境建设并非居高临下的一种恩赐,而是对特殊群体应有的权利与尊严的尊重。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也要努力解决“好不好”“管不管用”的问题。在一些城市,有的盲道走着走着就消失了,有的盲道破损严重进而导致“盲道不帮盲”;一些无障碍设施有而无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度融合;一些人思想观念“慢了一拍”,对特殊群体存在“傲慢与偏见”,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没有给予更深的价值认同;有的不仅没有“做加法”,反而在“做减法”……

某种角度上说,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哪怕是身强体健的年轻人,也可能因为意外受伤导致行动不便。所以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人们不能只当旁观者,而要努力成为行动者,只有真正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才能够更好实现“美美与共”。

随着社会变迁和进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成为一道社会治理的必答题。让特殊群体拥抱美好生活,不仅需要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也需要“制度补血”和公众参与。

一个城市的体面不仅在于高大的建筑、穿梭的车流,也在于对待特殊群体的态度。须知,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权利而不是恩赐”,只有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才能形成合力,更文明、更有温度与人情味的城市,才能越来越多。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