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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旅行社甘当“黄牛”法律应及时果断“亮剑”

2023-08-07 16:09: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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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全

北京玉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安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爱之行旅行社有限公司、乐之行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览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尚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家旅行社,涉嫌通过团队购票渠道“倒卖”故宫门票,公安部门正就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上述6家涉案旅行社采取暂停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暂停其电子行程单备案的初步处理措施,并纳入信用监管,给予信用降级,相应加大对6家涉案旅行社日常检查频次。(8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

几乎每逢旅游旺季,面对热门景点预约门票异常火爆的市场需求,“黄牛们”总是蠢蠢欲动,不仅加价倒卖景区门票,而且倒卖博物馆的免费门票。今年暑期,因积累的旅游出行需求集中迸发,景区一票难求的现象较往年更加突出,“黄牛们”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一些旅行社也按捺不住,利用自身拥有的团队购票优势,干起了倒票的“黄牛”勾当。北京市6家倒卖故宫门票的旅行社被查处,坐实了部分旅行社为牟利甘当“黄牛”的传闻,亟待引起监管部门重视。

旅行社急于分得火热旅游市场蛋糕的“一杯羹”可以理解,但罔顾诚信经营商业伦理,当起倒票的“黄牛”则是剑走偏锋。北京市6家甘当“黄牛”的旅行社被监管部门降低信用等级,是对其不诚信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当头棒喝,给那些有当“黄牛”歪念的旅行社敲响了警钟。

作为旅游市场的利益共同体,本应循规蹈矩的旅行社甘当倒票“黄牛”,不仅是一个涉及诚信经营商业伦理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旅行社从事“黄牛”倒票勾当,显然已踩踏了法律红线。

“黄牛”一直是旅游票务市场的顽疾。相比于普通个体“黄牛”,旅行社因具有官方准许的市场主体身份,甘当“黄牛”后,倒票行为更容易让消费者对其合法经营身份的信任而上当受骗,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危害性更大。因此,对于甘当“黄牛”从事非法倒票勾当的旅行社,相关部门不能止步于对其给予信用惩戒,而应全方位地对其套牢法治的“紧箍”。

法律的威慑不在于法律的严厉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对于甘当倒票“黄牛”的旅行社而言,尽管信用惩戒可以让其产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痛感,但没有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在违法成本较小的情况下,仅靠信用惩戒显然难以遏制其甘当“黄牛”的冲动。这是近年来少数旅行社乐此不疲甘当“黄牛”的关键症结所在,法律应及时果断“亮剑”。

对此,相关部门要用足用活已有的法律规范,对甘当“黄牛”的旅行社在施以信用惩戒的同时,只要其倒票的行为涉嫌违法,就应果断追究其治安处罚直至刑罚等责任,倒逼其在法律的高压威慑面前“多长记性”。如此,才能打掉旅行社甘当“黄牛”的嚣张气焰,让其“不务正业”的非法勾当无所遁形。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