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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小过重罚”何以可能

2023-07-13 16:02:3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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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 达

“小过重罚”又上了热搜!近日,浙江台州一农民宰杀家养猪后在村头售卖,因未经检疫,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虽然经过调解后,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当事人情况减为罚款5000元,但仍有不少网友认为处罚过重。

这不禁让人想到之前的“老伯卖菜赚14元被罚10万元”和“因售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等案例。罚款明明有法律依据,为何在舆论场上却不得人心?人心都是肉长的,潜意识里会对弱者施以同情。在类似案件中,从农民到小经营者,这些角色往往被认为是朴实无害的,法律知识较少,平时收入不多,又遍布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提供服务。若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局外观察者,网友自然不会与之为难。单从利益考量,监管“灰色地带”有风险不假,但若因此肃清而不加补充,难免会导致诸多不便,舆论的态度自然更为矛盾。

同情往往基于同理心。用部分网友的话来说,“谁家小时候没杀过猪、没赶过集”。成长经历难免使人诉诸感性,形成一种难以判别和验证的群体习惯。尽管部分人已脱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一旦回到熟悉的语境中来,对“乡土规矩”的亲近依然会影响价值判断的基点。

同时,“小过重罚”暴露出部分地区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之间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立法与执法的脱节,体现在出台了法律后却没有具体的执法细则,没有考虑到各类特殊情况,导致判罚合法不合情。立法与普法的脱节则更为突出,不必说劳碌半辈子的老农,即使是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也未必详细了解相关的规定和处罚标准。相关部门应以这些个案为契机,加强宣传普法工作,填补那些“看似常识”的法律盲区。

从源头化解“小过重罚”带来的矛盾,现有的行政执法逻辑也应有所调整,恢复惩戒和教育并重的做法,发挥其引导作用。从侧面发力,市场监管部门也要摒弃“只监不管”的单线思维,将服务工作做到前面去,让合法合规的流程更畅通。“小过重罚”的反面不是“放任自流”,更不可能取缔监管、放松准绳,而应是要包容审慎使用法律手段,提高整体的规则意识,用更小的成本维系市场秩序。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提到“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对违法行为视危害设置不同程度罚则、设定限期改正柔性措施”等内容,无疑释放了积极的信号。落在个案上,无论是“乡村检疫点可达性不足”还是“凉菜许可办证贵”,都属于亟待解决的难题。当下正值经济复苏的关键阶段,设身处地为小生产者、小经营者着想,也能让市场信心更足。

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