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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法治日报系列评论——党的二十大评论

2022-11-21 16:57:17 来源: -标准+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马树娟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时指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政务服务效率高不高、执法是否文明规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和企业的获得感,也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取得了很好成效。以社会高度关注的“跨省通办”为例,就在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等作出部署,这是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更好满足老百姓和企业的异地办事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跨省流动人口达1.2亿。随着跨省流动的人口不断增多、跨区域投资经营的企业不断增加,老百姓和企业办理一些诸如异地就医结算、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等高频事项时往往需要多地奔波,有时甚至需要“折返跑”,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些事项也日渐成为老百姓和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了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各地各部门据此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到异地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再到企业及分支机构异地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这些事项的办理越来越方便快捷,老百姓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改革未有穷期,让百姓满意没有终点。此次《意见》要求进一步聚焦企业和老百姓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这不仅意味着老百姓和企业异地办理的服务事项进一步增多,而且意味着政务服务的效率将进一步提升。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个缩影,也是“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生动写照,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期待各地各部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释放更多政策红利,让企业和老百姓收获更多便利,拥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


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林楠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目标。坚持依法治国,用执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服务大局,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机关立足国情,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打官司方不方便,解决矛盾纠纷顺不顺利,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也影响着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面对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的多元解纷需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极大方便了老百姓打官司和纠纷解决。

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例,立案是审判的前提,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总开关”。过去实行的立案审查制,一定程度上把开庭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前到了立案阶段,这使得一部分案件被排除在外。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大降低了老百姓到法院立案打官司的门槛,让纠纷得以顺利进入司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这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充分体现出司法便民,也让老百姓从立案起就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有关数据显示,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而为解决人民群众异地诉讼不方便等问题,司法机关将科技手段和司法活动深度融合,推动实现跨域立案全国覆盖,像立案、缴费、开庭、调查、送达以及各类诉讼服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此外,为解决部分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我国制定实施的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全国基本实现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可以说,政法机关坚持为民执法司法,通过破解影响公平正义的难点堵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执法司法更有力度和温度。

公正执法司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期待各地各级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总之,要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使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平安中国建设让百姓更幸福

林楠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为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据显示,我国人民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当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需要看到,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加多元,对平安的要求也更新更高。平安的需求已从治安良好、犯罪率低,延伸到衣食住行、网络安全、公平正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各个行业。平安,不只代表着安宁的居所、安全的环境、安定的社会,更意味着内心满满的安全感。这就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近年来,各地聚焦保障人民安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导向,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例,黑恶势力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毒瘤,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集中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行业领域乱象,在全国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极大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改善。而“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更是写入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随着互联网深入人们生活,电信网络诈骗成为近年来高发多发的一类新型网络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此,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云剑”“长城”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违法犯罪。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到“清朗”“净网”等多个专项行动的开展,网络生态乱象得到有效治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推动解决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而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协调职能部门全力协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生活更幸福。

平安中国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期待各地各部门不断拓展平安中国建设的广度深度,全方位提升守护人民群众平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法治让乡村更美好

马树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接续奋斗,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

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有效发挥法治对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从而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比以往更加迫切。2021年4月,我国出台了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扶持措施等作出规定,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自此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也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百年变局加速演变、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大背景下,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纳入法治保障,也为解决耕地和种子这两大关涉粮食安全的要害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下,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不仅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而且主要装的是中国粮。

良好生态环境、深厚农耕文化是乡村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除了承担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任外,乡村还承担着保护生态屏障安全、传承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任务。乡村振兴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就乡村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加强农村道德文化、社会文明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举措,乡村正在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家园。

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为维系乡村秩序的稳定器作用,不断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粮食稳,天下安;乡村兴,百业兴。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大国博弈复杂多变,“三农”压舱石作用更须有力有为,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保驾护航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乡村的未来更加美好。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