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非法集资掏空了“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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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7-05 12:09:11

丁家发

近年来,以“养老服务”“养老产品”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呈上升趋势,一些机构和企业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社会资金,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此外,不法分子不断翻新非法集资手段,从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线上线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演变,让金融消费者防不胜防。

别让非法集资掏空了“钱袋子”,抵制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才能守住“钱袋子”。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参与金融消费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市场这块“蛋糕”也产生了众多非法集资的乱象。我国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由于不法分子在骗取巨额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集资款,对于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广大消费者来说,要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异常困难,因此,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同时,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警示教育宣传的力度,通过一些鲜活的案例,以案为鉴,让民众特别是容易受骗的老年人群体,能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并逐步提高甄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要相信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坚决抵制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守住自己的“钱袋子”或“养老钱”。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