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 控风险 正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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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2-06-24 18:30:54

南方日报评论员

6月22日,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明确指出“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业务监管”。6月23日,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小银行运行平稳发展健康,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风险完全可控,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两条新闻放在一起,不由让人想到最近备受关注的中小银行风险管控问题。其中,一些第三方存款平台成为“看不见的手”,责任干系重大。

几年前,包括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平台都曾推出银行存款产品,合作银行为民营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这就是典型的互联网存款。其中,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银行提供存款产品和服务,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存款收益高、门槛低,既可以满足公众的存款需求,也可以让中小银行弥补流动性缺口,因此被不少人视为一种金融科技创新。

然而,如果金融创新没有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就有可能变成“伪创新”。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一方面,中小银行为了吸收存款,纷纷推出“靠档计息”“发放加息券”等手段,突破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上限,涉嫌高息揽储,扰乱金融秩序;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性银行通过平台突破了地域限制,但由于股权结构复杂、技术能力较低,吸收存款的规模已超过其风险管理能力,正如银保监会负责人所说,“个别机构风险比较高,有的还涉嫌违法犯罪”。

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已经在事实上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但却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实质是“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去年1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等,推动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补齐了互联网存款的制度短板。

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深改委并非仅仅针对“互联网存贷款业务”,而是明确“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释放了金融全面强监管的信号。说到底,金融是特许行业,金融产品是“专卖品”,不是任意机构都可以卖,不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也不是谁想买就能买。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引导平台企业和资本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对于金融科技发展,银保监会一贯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坚守风险底线的态度,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将金融活动依法依规全面纳入监管,不是为了遏制和打压金融创新,而是为了防范金融市场乱象,确保市场公平竞争。近日发生的一些案例再次提醒我们,金融风险往往长期潜伏,却在一瞬之间爆发,对此,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未雨绸缪,提高风险预判能力,严防出现“灰犀牛”“黑天鹅”事件。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