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案双罚”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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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2-06-23 16:09:08

万周

应急管理部日前公布一批“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旨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扛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此次公布的7起典型案例中,多地应急部门在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后,不仅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处罚,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但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在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应急管理部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发布一批“一案双罚”(对安全生产案件不仅处罚企业,还要处罚企业主要责任人)典型执法案例,体现了通过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少数关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鲜明治理导向。“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释放的警示威慑“两翼效应”,有利于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从源头上对安全生产抓早抓小,进而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火墙”。

俗话说“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再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尽管其中背后的原因颇为复杂,但在很大程度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消极不作为,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诱因。现实中,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把安全生产当回事儿,要么习惯当甩手掌柜,要么临时抱佛脚,致使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长期得不到严格落实,从而给安全生产留下各种隐患。

未雨绸缪地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由于处罚的“牙齿”不够锋利坚硬,不少企业主要负责人往往对此心不在焉。特别是一段时间以来,旧版《安全生产法》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制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多停留在政纪处分层面,无形中令其在没有经济损失的切肤之痛下,滋长“大不了背个处分”的侥幸心态,不能有效倒逼其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安全生产法》,在大幅强化对违法企业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制裁力度。新版《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实践中“一案双罚”的典型案例不多,现在集中发布此类典型案件,警示企业主要负责人心无旁骛地抓好安全生产,可望在更大范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产生警示威慑作用。

典型执法案例具有鲜明的引领示范意义,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前车之鉴”下抓好安全生产,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警戒价值。此番发布的7个典型执法案例,牵涉其中的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无一例外被处以罚款,轻的被罚款2万元,高的被罚款30万元。如此处罚不仅能让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感到“肉痛”,也能让其他作“壁上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引以为戒,不敢再对抓安全生产抱有丝毫侥幸。这对进一步营造抓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可谓综治、善治之举。

“一个典型执法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相较于抽象的法律条文,执法典型案例更加鲜活具体,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教科书。面对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抓安全生产麻痹大意思想没有彻底根除的现状,监管执法部门应常态发布“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让其释放警示威慑“涟漪效应”,警示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奋发作为,主动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切实从源头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