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门立法夯实解决“执行难”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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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2-06-20 17:34:29

张智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于6月21日举行,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将初次提请审议。据介绍,该草案有4编17章和附则,共207条,对民事强制执行的执行机构和人员、执行依据和执行当事人、执行程序、执行救济和监督等作出了规定,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保全执行等制度亦作出了规定。

制定一部民事强制执行法,是法律界尤其是法院系统多年来的夙愿。如今,酝酿多年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正式提交审议,意味着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又迈出重要一步。这部统筹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法出台后,必将为有效打击逃避执行行为、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石。

执行是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胜诉当事人因执行难而无法兑现司法裁判确认的权益,就等于公平正义打了“白条”。因此,切实解决执行难,对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民事执行力度,初步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预定目标,有力遏制了逃避执行的不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民事执行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信心。

然而也应看到,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仍在路上。现实中,不少“老赖”想方设法规避、拒不履行司法裁判义务的行为普遍存在,甚至不乏罔顾刑罚威慑抗拒执行的情形。究其根源,除了诚信缺失、“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外,法律对民事执行的强力兜底保障有所缺失,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在此语境下,通过专门立法,依靠法律的强制威慑,激活解决执行难的“一池春水”,具有最直接的现实针对性。

民事执行关乎民生权益的及时兑现,需要通过顶层立法对此给予法治保障。我国目前就民事执行在民事诉讼法中作了专章规定,刑法亦设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初步构建了民事执行法律体系,但法律不成系统、司法解释效力层级不高、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的义务和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日益凸显,均需要通过立法来统筹解决。

同时,近年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中的诸多创新手段和有益经验,也需要固化为法律,才能发挥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利器作用。因此,不论是从全国“一盘棋”统筹解决执行难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固化执行实践经验考量,制定统一的民事强制执行法,都势在必行。

以专门立法解决民事执行难,也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公信力的现实需要。近些年,各级法院在这方面作出了艰辛探索和不懈努力,但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错误保全损害赔偿、超标查封、乱查封等情况,亟待通过专门立法予以规范。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正式提交审议,加快了依法解决执行难的立法步伐,可谓意义重大。从内容看,该草案既为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套牢了法律责任“紧箍咒”,又吸收了执行实践中的有益经验,还全面规范了执行行为,必能有效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期待立法机关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性务实态度,充分吸取各方智慧,进一步对草案修改完善后及时审议通过,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石。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