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与监管“双翼”托举科技更快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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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2-06-09 17:25:41

劳利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日前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国务院宣布的提振经济措施中,突出了对科技行业的激励。我国对科技行业没有单方面的激励,也没有单方面的约束,而是该激励时激励,该约束时约束,主要是要看对经济社会发展正向效益到底有多大,是否符合科技的规律,符合企业发展的规律,符合法律政策。

在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驱动作用日益凸显的当下,科技部部长王志刚的上述表态,既是对提振经济一揽子政策中加大对科技行业激励举措的说明,也阐释了因时因势调整激励与监管,谋求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场合、不同领域采取不同的调节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快我国科技腾飞的治理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立足中国特色,着眼全球发展大势,把握阶段性特征,对新时代科技创新谋篇布局。从2012年至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从1.03万亿元增长到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到2.44%,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的排名从第34位上升到第12位,中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显著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对科技行业以激励为主、激励与监管并重的管理策略。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的143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到出台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让制度更加适应科技人员本身的诉求;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尽可能赋予科技创新主体和人员,到深化科学基金改革,优化基础研究人才成长资助体系……一系列引导、保障骨干科研人员潜心攻关的举措相继出台,解决科研人员后顾之忧的激励性制度安排不断完善。

实施以激励为主、激励与监管并重的科技发展策略,需要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也需要在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造的同时,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优化监管建构,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

针对科技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管部门适时出台监管措施,引导企业、企业家在规范发展的同时,对整个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作出更多积极正向贡献。只有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规范秩序,打造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制度环境,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活力四射、创造力迸发的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激励与约束向来是管理的一体两面,关键是要把握好因时因势调整激励与约束的时机与力道,做到该激励时激励,该约束时约束。如何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突破“卡脖子”技术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域加大激励力度?如何在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方面拓展激励空间?如何在推动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上提高激励效能?如何在鼓励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加强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和可预期性,防止“合成谬误”?这些都需要审时度势加强统筹谋划。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创新在原创能力、高端人才、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弱项,既要抓住重要发展机遇,也要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只有坚持激励与监管“两翼齐飞”,才能托举起科技强国建设的鸿基伟业。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