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呵护儿童“鼻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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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6-01 15:33:09

许贵元

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市场上销售的60款儿童口罩开展了比较试验。通过对儿童口罩的安全性、防护性、舒适性和耐用性指标进行检测后发现,有13款样品不符合明示的标准要求。

2020年2月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便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购买口罩防疫的迫切心理,大肆兜售“三无”伪劣儿童口罩,借机牟取非法收入,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目前,市场乱象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扰乱市场秩序、擅自哄抬物价、公然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一些不道德、不文明、不守信、不守法的种种行为时有发生,劣质儿童口罩就是其中典型的案例之一。

从生理学的角度上看,少年儿童处于生长阶段,呼吸系统尚不健全,对风险的防护能力也较低。佩戴口罩就是为了防护安全。如果儿童口罩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就是直接危害儿童健康。兜售劣质口罩,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崇高职责和义务。这两年,孩子们和成年人一样,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和佩戴口罩,防护意识明显增强。因此,我们不仅要鼓励和支持孩子们自觉地投入到疫情防控中来,更要千方百计呵护孩子们的健康安全。尤其是对儿童防疫物品的选购,更要慎之又慎。工商、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要对市场上的各种防疫物资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发现问题果断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惩不贷。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抓起,严把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个环节,防止伪劣假冒产品流入市场,让消费者购买放心、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