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虚假诉讼需要加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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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5-27 17:35:51

周晓清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道德的基石。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为谋求个人不正当利益,不惜捏造事实,愚弄法官,通过虚假诉讼混淆视听,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更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只有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才能练就火眼金睛,真正做到明察秋毫、去伪存真,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克服“小题大做”思想,广泛宣传动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打击虚假诉讼要排除干扰和杂音,广泛凝聚共识,才能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班化运行,切实扭转惩治虚假诉讼是“小题大做”“徒增麻烦”等错误思想。要筑牢宣传阵地,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第一窗口”功能,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视频轮播等方式,释明虚假诉讼法律后果,让人民群众认清虚假诉讼危害。要加强教育警示,认真筛选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借助微电影、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依托巡回审判,加强以案释法,使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要克服“被动防御”思想,前移防范关口。事实证明,遏制虚假诉讼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前端、治未病,这是最经济也是效果最好的途径。要提前预警失信风险,聚焦职业放贷人等重点诉讼群体以及民间借贷、征地拆迁等虚假诉讼多发易发领域,把诚信诉讼提示贯穿各阶段、各环节,引导当事人加强自我约束。要层层识别虚假线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实时动态更新,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开展递进式分层识别和预警,努力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要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全方位信用惩戒,浓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氛围。

要克服“单打独斗”思想,推动多元共治。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强化“一盘棋”工作理念,形成打击合力。要推动将虚假诉讼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发挥网格员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参与线索排查,增强源头防范合力。要完善内部审查与移送衔接机制,贯通立审执虚假诉讼打击全流程,构建虚假诉讼甄别预警、线索移送、民事制裁、刑事处罚、责任追究全闭环。要加强法院与公检等部门联动协作,统一打击虚假诉讼标准、细化流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同步引入法律监督,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

要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开展精密智控。虚假诉讼不断翻新,往往是“环中环”“套中套”,识别难度很大。要克服传统人工识别的路径依赖,依托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成果,利用科技手段提升虚假诉讼线索调查核实能力。要夯实数据基础,注重案件基础信息的采集与审查,迭代虚假诉讼智能识别监管模块,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挖掘线索,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寻找蛛丝马迹。要打通数据壁垒,加强虚假诉讼协同核查,开发共建“部门协同一键通”综合应用,加强数据归口管理。要开展大数据分析,推行当事人“诚信诉讼码”,通过智能识别,加强对关键事实的审查力度,筑牢虚假诉讼“防火墙”。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