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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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5-25 15:00:16

孙维国

近日,奥迪汽车广告短片《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涉及文案抄袭,成为网络热点事件。5月22日,奥迪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就该事件中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广告演绎者刘德华先生,文案版权人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歉意。由此事件带来的关于互联网时代创作者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和讨论。

大到一项行业技术,小到一个视频创意,都是研发者、创作者的知识成果,都应该受到合法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知识产权建设的必然要求。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就是保护被侵权人,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创新,就是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这一逻辑链条对应的是良性循环的正比例关系,即保护知识产权越到位,原创知识产品越繁荣,而支撑原创知识产品的恰恰是持续的创新精神,这种创新精神正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

反之,如果保护知识产权手段羸弱,违法成本低廉,就会间接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泛滥和猖獗。知识产权人被频频侵犯权益却难以维权后,危害是巨大的,不仅冲击社会秩序,更会严重打击创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因此,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创新,全社会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积极创造、大力保护、合法运用,遏制抄袭仿制套利等侵权行为,共同营造创新驱动的商业环境,让侵害知识产权者付出相应代价。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