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地方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5-10 13:56:00

杨玉龙

2021年9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以促进快递业发展为主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和保障浙江省快递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从快递大省到快递强省的跨越提供法治保障。

快递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缺乏监管与统一标准,制约了快递业的进一步发展。快递业地方立法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而且对快递员的权益进行了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临时聘用人员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等。从法律层面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保,并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制度,不仅有利于快递小哥权益的保障,也为其他新业态树立了标杆。

在收寄安全方面,《条例》同样作出了细致规定。《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寄递安全。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提供身份信息不实或者拒绝验视的,快递经营企业不得收寄。

快递业地方立法是保障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根基。快递业关系千城百业和千家万户,立法保障势在必行。通过地方立法等方式,规范快递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快递从业人员和快递经营企业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