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扎实有效的审判管理 推动审执质效稳中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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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5-10 13:56:00

谭 斌

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审执质效、公平正义、司法文明和司法公信力。新时代新征程,各级法院必须树牢“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的务实理念,在法官办案责任、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机制执行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遗余力,以扎实有效的审判管理推动案件效率、质量、效果指标稳中有进、稳中趋优、稳中向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在压实法官办案责任上下真功,推动效率指标持续出新。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期望公平正义得以实现,而且期望以更加快速、便捷、高效的方式实现。要明责任,始终坚持“均衡办案不松懈,执法办案无淡季”导向,注重“平时抓、抓平时”,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要勇争先,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落实落细“入额必办案”要求,推动形成“众人划桨开大船”的良好局面。常态化开展“办案之星”等评比活动,实现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提升法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提效能,深入推进简案速裁快审,持续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打通分案、排期、送达等环节堵点,实现各环节“小提速”到全流程“上高速”。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结力度,落实包案领导、制订清理方案、定期通报进度。注重源头治理,对超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重点督促、管控,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

要在落实权力制约监督上用真力,推动质量指标持续出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要强化监督管理,院庭长应破除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思想和行为藩篱,充分利用智能化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全周期、全要素、全方位监管。主动强化对“四类案件”的标识、监管,构建“发现、整改、回头看”的工作闭环,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要深化繁案精审,通过院庭长带头承办或担任审判长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实现对案件质量的下沉管理、现场管理、精准管理。要实化质量评查,对发回重审、改判,重大涉诉信访,长期未结,检察机关抗诉等案件重点评查,并随机对各庭(局)已结案件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审限变更、庭审活动、文书上网、网上办案等开展日常评查。加强评查结果运用,让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成为法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在抓实制度机制执行上见真章,推动效果指标持续出彩。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也是评判案件办理效果的基本标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要抓牢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要抓好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一方面,判决前要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准确地予以回应。另一方面,应建立“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多层级判后答疑机制,将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更加信赖。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