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无”小区要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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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时间:2022-05-09 09:22:37

笃 鲜

“城市发展得好不好,除了要看高楼、广场这些‘面子’,也要看老旧小区这种不起眼的‘里子’。”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最近,有媒体注意到,部分城市仍存在一定数量的“三无”小区,出现在物管、居民和职能部门面前的治理难题亟待解决。

所谓“三无”小区,通常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无主管单位,二无物业管理,三无人防物防。有的是机关单位下属生活区,有的是拆迁恢复点,还有的是城中村。由于主管单位和物管缺位,时间一长,环境难免破败脏乱,治理起来难度更大,后期进驻的物管容易有畏难情绪,主管部门接手之后要和社区对接管理,分工往往也不清晰。再加上住户大多是流动人口,对参与治理兴致缺缺,如果恰巧业委会能力有限,还可能引起居民不满和抵触。种种因素作用下,小区治理常常会陷入“管理不善—环境变差—信任降低—管理更难”的恶性循环。

“改旧”往往比“建新”更加复杂,但越是困难,越是考验城市治理水平,越需要迎难而上,为群众排忧解难。事实上,物管、居民和主管单位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管理责任清晰有序、居住环境整洁舒适、社区治安和谐稳定。目前要做的,无非是理清治理头绪,一步步解开现在的一团乱麻,让“三无”小区尽快变“三有”。

物管是小区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民法典对于小区物业管理的权责有明确规定。小区业委会正确履职,既要积极代表居民利益与物业沟通,也要通过公开账目、民主决策等方式取得居民信任,收齐管理费用。值得一提的是,由居民自行组织业委会可能比较困难,党员干部及社会工作者有必要挺身而出,为群众做好服务、做通思想工作,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此外,有人提出了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高补贴力度的思路,不妨一试。

在政府管理层面,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安置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完善治理机制。存在相关问题的地区有必要对住建、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提出要求,明确各自对老旧“三无”小区的治理职责。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出台有针对性的整体解决方案。比如前不久,央广网就报道了陕西华阴市为治理“三无”小区专门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建立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志愿者和小区之间点对点的帮扶共治体系,改变了小区脏乱差的面貌。

小区治理是一篇大文章。当有关部门的分工进一步理顺、人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普遍提高,“三无”小区治理的价值也能够更加充分彰显——这是对居住环境的改善,也是对治理能力与公民意识的提升。从这个角度来说,做好“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对城市治理都有别样的意义。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