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弭就业歧视还需“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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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5-09 09:22:29

廖卫芳

“来公司上班就别生孩子,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怀孕就意味着你不再胜任本职工作,希望你主动辞职。”……这些匪夷所思的言论,来自部分职场女性在婚育期间的真实遭遇,她们有的被迫降薪降级,有的被以各种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类现象不仅严重破坏了职场女性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而且也严重损害了职场女性的自尊心和平等就业权。同时,这也让国家的生育政策受到严重制约。

笔者认为,要消弭就业歧视,还需“组合拳”。首先,要建立联合约谈机制。要对涉嫌女性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对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要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其次,要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女性群体的就业歧视相关起诉,司法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提供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其三,要加强监察执法。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惩处就业歧视行为,保护女性求职者和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惩戒实施办法,对肆意的就业歧视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黑名单甚至是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女性求职者或职场女性,自觉远离就业歧视行为。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