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大修,为体育强国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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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2-04-22 10:59:47

杨博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体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日前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修订是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草案二审稿中明确“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并针对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反兴奋剂等问题作出规定。

体育法大修背后有大考量。无论建设体育强国,还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都需要强大的法治保障。从当前来看,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国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就迫切需要补齐体育法治短板,以法治推动体育领域深化改革,破除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此次大修聚焦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各种焦点问题,为的是协同推进体育法治与体育事业改革,着力形成体育与各个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局面,为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强化体育法治,办人民满意的体育。运动健身是良医,健康心态是良药。体育事业的发展关系着人民的健康与幸福,需要依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体育惠民的质量和水平。这意味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全民族身体素质;国家要继续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草案二审稿增加一系列规定,旨在系统推进体育事业发展,防止制度碎片化,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的体育福祉。

强化体育法治,呵护体育产业发展。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发展密不可分。体育产业不断“向下扎根、向上生长”,不但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而且能够增加就业、带动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草案二审稿增加“体育产业”一章,正是为了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譬如,为了规范和引导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充分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草案二审稿提出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和职业体育发展,支持地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

强化体育法治,把牢青少年体质关。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在“德智体美劳”五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发展青少年体育不只在于健体,更在于育人。为此,草案二审稿将第三章章名明确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并增加规定,国家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等问题,草案二审稿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各方责任,整合力量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到2035年,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全社会尤其需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使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随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沿着法治轨道不断推进,中华体育精神势必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弘扬,人人都将成为体育强国建设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

(责任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