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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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发布时间:2022-01-12 17:12:11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栗玉晨

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规划》将公共服务体系按基本与非基本进行分类,以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作为逻辑主线,系统谋划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发展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规划》将公共服务区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既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的治理能力的理论创新,也是社会建设的实践创新。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养老问题为例,《规划》强调政府承担兜底性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低保、低保边缘、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提供低偿和无偿集中托养。而针对非基本的普惠养老服务,则强调政府要支持增加供给,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通过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借助养老服务与相关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活性养老服务蓬勃发展。将公共服务分门别类,细化目标任务,既让政府办公桌上的“责任状”更清晰,又能令公众心中的期待值更加合乎实际。这一思路成为贯穿《规划》的一条主线。

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只有厘清社会事业各领域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边界,才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而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

政府“兜底”之后,并非大功告成。政府还必须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与此同时,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政府则需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现生活服务的市场化供给。

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提升均等化水平,让各地享有的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参与。围绕托育、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养老、医疗、住房等六大领域,快速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得起的普惠性服务供给,供需矛盾明显缓解。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既促进消费、满足群众需求,又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三个方向同时用劲,就会形成惠及每个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合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必将让每个人对更好教育、更稳定工作、更满意收入、更可靠社会保障、更高水平卫生服务、更舒适居住条件、更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更快变为现实。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