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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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01-07 14:26:30

王雨田

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必须长期坚持并在新时代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捍卫者,必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建设领域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能力和水平,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脉相承,是在新时代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价值引领和具体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责任担当。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这就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具体到审判领域,就是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都要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加快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要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审理好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格尊严。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以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必须牢牢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体现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以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是否公正直接关涉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涉人民群众能否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以人民满意度衡量评判审判工作成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司法工作是否公正、效果如何,人民群众的感受最直观,评价最客观、最公正。因此,必须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审判工作成效的好坏交由人民群众去感受、交由人民群众去评判。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题中之意。习近平指出:“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党的一切活动的效果,要以人民群众是否赞同、是否支持、是否拥护、是否满意为基本判断标准,要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具体到审判领域,就是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评判审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这就需要我们,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做到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让人民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让审判工作始终在监督视线范围内,让权力永远被关在笼子里,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把评判“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切实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审判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也有了更高期盼,必须要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审判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马树娟)